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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乡:深化乡镇执法改革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10-23 10:48:16
摘要:近年来,安乡县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稳步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资源配置,有效推动赋权放能,积极构建职责明晰、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打造乡镇执法“正规军”,保障执法力量专门化。印发《安乡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乡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各乡镇统一设置执法机构即综合行政执...

近年来,安乡县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稳步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资源配置,有效推动赋权放能,积极构建职责明晰、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打造乡镇执法“正规军”,保障执法力量专门化。印发《安乡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乡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各乡镇统一设置执法机构即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等行政执法,全县确定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数37名,通过明确“一支队伍管执法”,有力提升了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是厘清执法职责“边界线”,促进乡镇赋权法治化。按照“稳步推进、成熟一批、赋权一批”的原则,结合安乡县实际,制定《安乡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15项、《安乡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共52项,并依法定程序审核确定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明确乡镇具体执法事项范围,确保乡镇相关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效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

三是制好行政执法“流程图”,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出台《关于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学习培训》的通知,印发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格式文本、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切实指导各乡镇开展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对受委托开展的执法事项由委托单位与各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别就辖区内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及辖区内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监管等与12个乡镇签订了执法委托协议。

四是树牢持证上岗“硬规矩”,确保人员管理严格化。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坚决杜绝无证执法。定期开展对乡镇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工作,积极为单位异动调入乡镇的执法人员办理新证,对于退休、调出乡镇等不再从事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收回证件并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各乡镇持有行政执法证126人。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管钦文 肖敏

编辑: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