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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极端手段扰乱单位秩序 3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5-11 18:04:33
摘要:5月10日,临澧县刻木山乡3名男子因阻碍辖区人参花炮厂正常施工,被临澧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经查,涉事人员胡某平(男,现年65岁)、万某位(男,现年52岁)、胡某华(男,现年49岁)均为刻木山乡人。4月22日,3人以人参花炮厂占用山地款没有补偿到位为由,在厂内以言语威胁正在生产线上作业的工人,迫使工人停工。5月3日,3人再次用同样的理由阻碍工厂施工,并乱扔生产线上的装药桶等物品,发泄不满。“闹事阻工也就算了,一点安全意...

5月10日,临澧县刻木山乡3名男子因阻碍辖区人参花炮厂正常施工,被临澧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经查,涉事人员胡某平(男,现年65岁)、万某位(男,现年52岁)、胡某华(男,现年49岁)均为刻木山乡人。4月22日,3人以人参花炮厂占用山地款没有补偿到位为由,在厂内以言语威胁正在生产线上作业的工人,迫使工人停工。5月3日,3人再次用同样的理由阻碍工厂施工,并乱扔生产线上的装药桶等物品,发泄不满。

“闹事阻工也就算了,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装药桶被随意乱扔极易引发爆炸!”工人尤为后怕。5月10日,民警将三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胡某平等3人如实陈述了阻碍施工、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3人均被临澧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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