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临澧县四新岗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临澧县四新岗镇柏枝台社区周家组村民戴某、杨某两家菜园地相邻,雨天因地势原因,杨某菜园地里的雨水经常冲到戴某的菜园地里,导致戴某菜园里的大量蔬菜被淹死。两人为此经常发生口角。
5月30日,戴某实在忍无可忍,私自将杨某菜园地的排水沟用砖头封死,后杨某发现排水沟被堵死,水流不出,便将这些砖头撬开。中午时分,戴某发现排水沟被打通了,心里很气愤,便跑到杨某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争执中杨某头部受伤,戴某右手掌受伤,并诱发高血压心脏病,当即就被送往临澧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一千多元。出院后,戴某两个儿子以父亲身体方面有问题,而杨某没有回避为由,要求杨承担全部医药费,而杨某认为戴某私自封死自家排水沟,还跑到家里打闹,拒付任何赔偿。村委会为此事调解数次未果,两家矛盾进一步恶化。
四新岗镇司法所所长张建刚闻讯后,立即赶往柏枝台社区,与双方当事人一一碰面,并向村委会了解详情,在知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和村委会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谈,在调解中张建刚所长根据《民法总则》分析指出,杨某事先对戴某的病情并不知情,不存在过错,但由于戴某是因双方的争吵发病,杨某应负一定的民事责任。杨某刚开始依然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但经过张建刚所长3个小时反反复复地作思想工作和法律宣讲,杨某的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菜园地保持自然地流水排水;杨某支付戴某500元医药费。”一场邻里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熊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