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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公安:假资料骗签证,罚你没商量!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26 16:37:28
摘要:因与老公闹矛盾,便想出国散心,无奈签证难办,便找了代理机构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妄图骗取签证,5月22日,安乡女子万某因弄虚作假骗取签证的行为,被安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近日,安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大湖口派出所,在全力开展“清淤”专项行动和出入境重点人员排查工作时,发现辖区一女子的签证信息有异常,于是进一步调查发现,万某(女,40岁,安乡县安全乡人)因其与丈夫闹矛盾,想去英国散心,便在网上找...

 

因与老公闹矛盾,便想出国散心,无奈签证难办,便找了代理机构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妄图骗取签证,5月22日,安乡女子万某因弄虚作假骗取签证的行为,被安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安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大湖口派出所,在全力开展“清淤”专项行动和出入境重点人员排查工作时,发现辖区一女子的签证信息有异常,于是进一步调查发现,万某(女,40岁,安乡县安全乡人)因其与丈夫闹矛盾,想去英国散心,便在网上找了一家办理签证的机构。该机构称,以万某现在的个人资料,很难办到签证,需要按照他们的安排提供虚假资料。2019年3月,万某去往英国驻广东省大使馆,在代办人的带领下,拿着假的个人信息,背熟后进行了面签和录指纹,接着便返回了安乡。

万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弄虚作假骗取签证的行政违法行为,现被安乡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李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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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