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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湖公安分局荣获2020年度“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2-18 08:53:40
摘要:近日,常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0 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的决定》(常文明委〔2021〕1 号),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被授予2020年度“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毫不动摇地坚...

 

近日,常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0 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的决定》(常文明委〔2021〕1 号),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被授予2020年度“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按照“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微心愿”、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进了柳叶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更需珍惜。“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的获得是对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综合检验与评价的肯定和认可,是该局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局上下将倍加珍惜荣誉,认真总结创建经验,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创建参与积极性,筑牢忠诚警魂,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提升业务水平,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公安工作的同提升、共进步,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