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符合消防要求,被公安机关勒令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期间又擅自复工,雇佣工人冒险作业致使发生火灾。3月14日,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对违反消防法的潘某裁决执行行政拘留15日。
春节前夕,桃源县公安局浔阳派出所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居民潘某用茅草、芦苇加工作制作插花的作坊未达到消防法规定的安全要求,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向潘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勒令其停业整改。然而,潘某置若罔闻,没有做任何整改,继续雇佣工人在其作坊内作业。3月5日,该作坊发生火灾,码放芦苇、茅草的仓库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数万元。火灾发生后,潘某仍雇佣工人加紧生产。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仍不改正,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潘某如实陈述了自己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目前,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趙凱 通讯员:涂定平 田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