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津市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此次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名。
1、文职辅警4名,其中2名限女性,主要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辅助工作;2名性别不限,其中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的1名,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1名,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维护保养和车辆驾驶等警务保障工作。
2、勤务辅警16名,限男性,主要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值班备勤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有津市、澧县户籍或者在津市、澧县有固定住所,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6年4月8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发布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津市公安“双微平台”向社会公布。
2、公开报名(4月20日—5月10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政工室(津市市澹津路52号,电话:0736——4240319),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0:00— 5月10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项的需提供佐证资料。所有证件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4、确定参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津市市公安局通知到个人。
5、考试
①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笔试: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主要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辅助工作的文职辅警还需参加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分。
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协助行政管理辅助工作的文职辅警综合成绩=笔试*40%+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20%+面试*40%
协助开展警务保障工作的文职辅警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勤务辅警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时间:5月12日下午3:00——4:30
地点:津市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对面)
体能测试时间:5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文体公园(如遇下雨天气顺延,津市市公安局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面试时间:5月2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党委会议室
③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主要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学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8、递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至满额。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津市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同时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上岗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2、工资标准按津市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标准执行,人均年收入为4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等),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每月享受额外津贴。
3、入职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提供工作餐,统一发放制服。
4、一经录用,必须服从津市市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5、本解释权属津市市公安局、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录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736——4240302
七、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736--4240319
或 18107425286(钟警官)
2、微信、微博咨询:添加“津市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进行咨询
津市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来源: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