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地处沅水中下游,沅水干流横贯全境,境内共有大小支流48条,各类鱼类资源达84种,沅水湿地公园还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的栖息地。
为全面落实《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重点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精神,规范垂钓行为,整治违规违法垂钓,推进桃源县禁捕退捕工作,保护沅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5月11日,桃源县森林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定期地在禁捕区域沅江干流桃源段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突击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对重点人群口头宣讲水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保护意义,并对重点水域延溪口、大码头、红军码头现场垂钓人员使用的工具、饵料进行检查,对钓鱼人员进行规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主要手段是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今年来,桃源森林公安已侦破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移送起诉两名犯罪嫌疑人。警方再次提醒,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禁用的方式在沅江、沅江支流及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严禁使用爆炸钩、串钩、可视锚钩、有毒的饵料、有毒的窝料、添加剂、鱼虾类活体鱼饵等方法进行钓鱼。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巡查力度,劝阻违规垂钓行为,查处打击和曝光一批违法垂钓案件和垂钓人员,强化垂钓监管,规范垂钓行为,对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印思颖 郭袁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