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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24人!桃源滞留缅北窝点人员,请及时回国!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9-17 08:47:57
摘要:桃源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8月12日先后发布了《桃源县关于劝返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桃源县关于对滞留缅北人员实行“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但依然有部分桃源籍滞留缅北人员拒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备,甚至经多次劝返仍拒不回国。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缅北劝...

 

桃源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8月12日先后发布了《桃源县关于劝返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桃源县关于对滞留缅北人员实行“七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但依然有部分桃源籍滞留缅北人员拒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备,甚至经多次劝返仍拒不回国。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现拟对以下24名疑似偷越国边境并滞留缅北人员作出惩戒决定:

以上被惩戒人员将被实施“户籍冻结”,冻结户口后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在2021年10月10日前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公安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366684051 联系人:傅警官 唐警官

桃源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