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没人注意到就不会有人知道是我拿的,没想到我的一举一动都被监控记录下来了。”12月7日,因盗窃被抓的刘某在桃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12月6日,桃源县公安局浔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商店内三百元现金被盗。民警赶到现场询问后了解到,被盗的三百元现金当时放在收银台柜台上,系一位顾客想用这三百元现金换微信零钱,因当时看店的为店主父亲,老人年纪大不会操作,该顾客便将300元放在了柜台上等待店主过来。约20分钟后发现柜台上的钱不翼而飞,随后报警。
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一灰衣男子购买了一箱牛奶,在收银台结账时动作鬼鬼祟祟,左顾右盼见周围人都没注意到他时,将那300元现金压在他购买的牛奶下,以此为遮挡顺走了这三百元。民警很快锁定了该男子为刘某,并传唤其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印思颖 田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