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警方查处了一起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案。家住桃源县青林乡的周某因违规存放液化气钢瓶,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6月27日,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周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存放了29支液化气钢瓶,其中实瓶11支。天气炎热,这些装满液化气的钢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遂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桃源县公安局青林派出所受理此案后,立即对周某展开调查。周某交待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了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汽油、液化气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应存储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专用仓库,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通讯员:涂定平 舒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