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酷暑,一些溪流小河水位变浅,少数不法分子趁机下水非法捕捞。桃源县公安局各派出所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结合开展“百日行动”,持续开展禁捕工作,对顶风作案的非法捕鱼者严惩不贷。8月17日,桃源县漆河派出所抓获两名非法捕鱼者,收缴了一批捕捞工具,并对其中一人执行行政拘留。
向某航指认作案工具
8月17日凌晨,漆河镇政府干部开展禁捕夜巡时,在辖区白洋河支流玉皇坪村的河段发现了两名非法捕鱼人员。凌晨2时,漆河派出所副所长陈亚楠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和政府干部一起,将非法捕鱼的二人以及捕捞工具和捕捞上来的鱼类带回派出所。
经查,两人是漆河镇华岩河村36岁的向某航和68岁的徐某平,向某航因在家闲来无事,想到用“电鱼”设备打发时间,被抓时其正在使用“电鱼”设备,徐某平晚饭后将自行购买的“地笼”投放在河中捕鱼,被抓时正回收“地笼”。
目前,向某航被行政拘留3天,徐某平移交给镇综合执法大队处理。(通讯员:王敏 孙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