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出租银行卡就能“日赚斗金”,就能“躺平赚钱”?不存在的!“帮信”也是犯罪,凡是开出高价,向你“购买”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的人,都是不怀好意,小心摊上大事!
近日,辖区居民姚先生收到短信通知,称其在“微粒贷”有三万元的贷款额度,姚先生便点击短信内网站下载了名为“微粒贷”的APP,根据平台提示注册登记,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等,在后续的借贷过程中,对方先后以银行卡账号填写错误、合同资料未上交、操作错误为由,要求姚先生转账,姚先生按照客服提示先后三次给指定账户转账10万余元,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网络诈骗,遂来到常德市柳叶湖公安分局七里桥派出所报警。
根据姚先生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经细致梳理,对涉案相关线索进行深度研判,初步掌握了资金流脉络及涉案嫌疑人基本信息。
3月9日,办案民警辗转2000多公里,远赴辽宁省,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庄某(男,47岁,辽宁省人)。经讯问,庄某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售卖银行账户、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记者: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