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汉寿县公安局将今年3月上旬办理的2起非法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案予以公开!
李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3年3月8日,家住聂家桥乡某村居民李某(男,53岁),在自己家中非法储存12罐12公斤装液化气和7个空罐,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袁某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3年3月2日,家住百禄桥镇某村居民袁某明(男,57岁),在自己家中非法储存8罐12公斤装液化气和6个空罐,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查,袁某明在此前曾2次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过,鉴于其屡教不改应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袁某明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
警方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傅功奇 黄敏 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