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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利用“手机口”诈骗团伙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8-08 09:41:29
摘要:近日,石门县公安局精心研判、主动出击,成功打掉一个架设“GOIP”设备协助境外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男,19岁,祁东县人)、黄某某(男,19岁,宁远县人),当场缴获全部作案用手机和设备。7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女士报警,称其在上班时,接到一个归属地为湖南永州的电话。“对方”自称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在京东京条、微信存在贷款,需尽快处理,否则影响...

近日,石门县公安局精心研判、主动出击,成功打掉一个架设“GOIP”设备协助境外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男,19岁,祁东县人)、黄某某(男,19岁,宁远县人),当场缴获全部作案用手机和设备。


7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女士报警,称其在上班时,接到一个归属地为湖南永州的电话。“对方”自称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在京东京条、微信存在贷款,需尽快处理,否则影响孩子升学和个人信用。李女士没有多想,便根据“对方”指引添加QQ号,加入QQ群,下载相关软件,通过云闪付先后转出数万元。事后意识到被骗,赶紧到楚江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立即梳理李女士受骗整个过程,并通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谭某某、黄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8月3日,办案民警赶赴本省衡阳市设伏蹲守,并于当晚20时左右,成功在该市蒸湘区某酒店将谭某某、黄某某当场抓获。

二人供述,今年3、4月份的样子,在广东打工的谭某某结识黄某某,谭某某称自己有路子,提议利用“GOIP”挣快钱,两人一拍即合。谭某某负责设备操作及联系“上线”,黄某某则提供手机和电话卡,通过操作“GOIP”设备,帮助“上线”实施诈骗,二人则从中赚取佣金。被抓时,二人已作案数起,非法获利6000余元。

目前,谭某某、黄某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通讯员:唐鹏飞)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