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刚刚有人冲进我们店,抢走了一台手机。”近日,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仅用4小时破获一起抢夺手机案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抢夺的手机。
2024年3月8日上午11时许,龙阳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郭富强接到辖区某手机店店员报警,声称其店内遭遇抢夺,有一名陌生男子冲进店内,抢走了一台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
接报警后,郭富强带领中队队员迅速赶到事发店铺并开展调查、走访、调取监控视频等,全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经过民警研判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胡某春身份信息及其行踪。
当天14时许,办案民警果断出击,经过蹲守布控,在其位于岩汪湖镇周文庙社区的家中将作案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春抓获归案,并追回涉案手机。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春(男,66岁,汉寿县岩汪湖镇人)无固定职业,平日仅依靠做杂工维持生活。案发当天,胡某春准备到手机店购买一台新手机,但由于囊中羞涩,看上的手机又买不起。于是,心生邪念的他,决定铤而走险。新手机到手后,心虚的他担心事情败露,新手机也不敢使用,还用塑料袋层层包裹后,埋在自家菜地。谁知,案发不到4小时,就被公安机关连人带赃物一并查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春因涉嫌抢夺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