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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赊账,真诈骗,汉寿一烟酒行老板被“赊”走50万元酒钱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4-09-14 09:29:37
摘要:商超、门店钱货通常都是当面结清,但有些商家在面对熟客时,也会同意先赊账后结款,这本是为巩固生意做出的让步,但恰恰是这份信任,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大额赊购后“拖延”付款,甚至编造各种理由拒绝付款,表面上是“赊账”,实则实施“诈骗”。前段时间,在汉寿县龙阳街道经营一家烟酒行的徐老板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他认识的一名熟客在他店里赊了50万余元的高档白酒,事后一直拒绝付款,他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于是报...

商超、门店钱货通常都是当面结清,但有些商家在面对熟客时,也会同意先赊账后结款,这本是为巩固生意做出的让步,但恰恰是这份信任,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大额赊购后“拖延”付款,甚至编造各种理由拒绝付款,表面上是“赊账”,实则实施“诈骗”。


前段时间,在汉寿县龙阳街道经营一家烟酒行的徐老板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他认识的一名熟客在他店里赊了50万余元的高档白酒,事后一直拒绝付款,他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于是报警求助。

接报警后,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徐老板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获悉,对方也经营着一家烟酒行,两人之间存在生意往来,当对方提出赊账请求时,徐老板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此后,对方多次以各种理由找徐老板赊购了两百余瓶高档白酒,总价值50万余元。

2个月后,徐老板见对方迟迟没有来结账,便主动联系对方,谁承想,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心有疑虑的他,在向其店员打听情况时意外得知,身背巨额债务的对方已将店铺转让给这名店员,联想到自己多次催要货款对方却百般拒绝支付,意识到被骗的他立即跑到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2024年7月20日远赴湖北省武汉市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文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文(男,41岁,汉寿县龙阳街道人)因经济拮据,欠下了巨额债务,为偿还债务,同为烟酒行老板的他便想到了利用这层身份骗取他人信任,虚构买酒事实,诈骗他人货品,以酒抵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文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汉寿公安提醒:广大经营者,特别是零售行业的经营者,做生意最好钱货两清,即便是老客户、熟人要求货品赊账也要谨慎小心,要知道“亲兄弟明算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才是生意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