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偏偏有些人总想不劳而获,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被偷了......”前段时间,家住汉寿县龙阳街道某小区的潘女士清晨上班时发现,其停在小区门口的电动车竟然不翼而飞了,要知道日常通勤可少不了它,这下生活工作十分不便,焦急的她赶紧报警求助。
接报警后,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就在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开展侦查时,又陆续接到两起电动车被盗的警情,通过现场勘察和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发现这三起案件存在关联性,怀疑是同一人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龚某波(男,38 岁,汉寿县龙潭桥镇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波没有稳定的工作,经济上常常捉襟见肘,囊中羞涩的他便干起了犯罪的勾当,专盯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下手,得手后变卖换钱,违法所得均用于日常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波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汉寿公安提醒:
电动车安全“三要三不要”
要加装U型锁+电子防盗器
要停放在有监控的规范区域
要登记车辆编码并拍照存档
不要为图省事不拔钥匙
不要使用老旧易剪断的链条锁
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二手电动车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