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2日,桃源县陬市镇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来到陬市派出所报警称:该公司停放在沅江边河堤上的挖机电瓶被盗,价值1200元。
接到报警后,副所长胡澍鸣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由于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都比较模糊,无法看清嫌疑人面部特征,民警根据其的行走肢态,马上联想到了因盗窃正在缓刑期间的陈某。经过多次走访周边群众和反复比对后,最终确定嫌疑人就是陈某。经过连续2天的蹲守后,最终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追回被盗的电瓶。
经审讯,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该公司挖机电瓶的犯罪事实。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电瓶已被发还给该公司。
2月6日上午,该公司为感谢陬市派出所为其挽回损失,该公司负责人特地给陬市派出所送来了一面印有“保企业安全,展神警雄风”的锦旗。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熊飞 雷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