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岁的覃某是常德市桃源县架桥镇人,几年前来到桃源县城居住,以捡废品收破烂为生,不过,在捡废品的同时,多了一个心眼,看看周边一些固定的物件是否松动,自行车是否上锁,然后顺手“捡”走。7月10日,他因为“捡”走县城防洪大堤上亮化灯盖板1000多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6月27日晚,县城滨江路一段亮化灯盖板被盗300米,之后又有两次被盗,总长度达1000米,损失上万元。接警后,桃源县公安局漳江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连续多天的案情分析与视频研判,锁定有盗窃前科的覃某。7月9日晚,民警将覃某抓获。
经审讯,覃某对自己盗窃公共设施亮化灯盖板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其他几起盗窃案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涂定平、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