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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公安局关于9月11日澧水一桥北头河溺水事件情况通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9-12 12:32:31
摘要:2018年9月11日11时许,石门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县城澧水一桥北头河中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接报警后,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和刑侦大队迅速出警处置,并将尸体打捞上岸,送殡仪馆存放。经法医勘验,无名尸体系女性,年龄在45岁左右,上衣口袋携钥匙一串,符合溺水死亡特征。当日,“石门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认尸启事”。下午4时许,经死者亲属和相关知情人辨认,以及锁钥匹配试验确认,死者名叫殷某,今年47岁,系安乡县下渔...

 

2018年9月11日11时许,石门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县城澧水一桥北头河中发现一具无名尸体。

接报警后,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和刑侦大队迅速出警处置,并将尸体打捞上岸,送殡仪馆存放。经法医勘验,无名尸体系女性,年龄在45岁左右,上衣口袋携钥匙一串,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当日,“石门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认尸启事”。下午4时许,经死者亲属和相关知情人辨认,以及锁钥匹配试验确认,死者名叫殷某,今年47岁,系安乡县下渔口镇人。

殷某在石门购有住房,家住石门县城某小区。其丈夫在广东务工。家有两女,大女儿读高中,小女儿有智障残疾,白天免费托养在石门县某残疾人照料中心。

城区视频监控显示,9月11日凌晨3时20分左右,殷某从家中出门,3时47分左右,走到澧水一桥北面桥上,直接跳河。

经进一步调查访问和分析死者事发先天留下的遗书,殷某应系家欠外债,小女智障,思想压力大而轻生。石门本地微信群传“皂市水库移民跳水自杀”系谣言。


石门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