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传来捷报,桃源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郭宏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1971年6月出生的郭宏建,在1996年作为优秀大学生被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等选调参加公安工作后,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神圣的公安事业,先后五次在执法过程中负伤,特别是在2007年7月,他在依法执行任务过程中,被歹徒刺中三刀的情况下,忍着剧痛追赶,将歹徒制服。身负重伤致五级伤残的他,从执法一线调到县局政工监督室后,全身心投入工作,起草了一系列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供党委决策,并组织实施,使队伍形象明显提升,公安民调排位四年里从全省125位上升到39位。
他心系群众,广辟群众投诉渠道,化解了一大批老大难涉法涉诉案件,为联系点村及群众解决各类困难18起,帮扶困难学生3人,被常德市公安局评为“驻社联村”工作先进个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帮联群众标兵”。
从警二十年来,郭宏建同志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形象,以视群众如亲人、视工作如生命的精神,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先后荣获首届“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公安政治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十佳廉政勤政民警”等荣誉称号。
2017年5月3日,原省公安厅副厅长、全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省公安厅文联副主席阳红光同志带领共和国不会忘记系列《巍巍丰碑——湖南公安英雄群像》主题摄影组来到桃源,听取郭宏建及相关人员对郭宏建英雄事迹的细节描述,实地察看英雄壮举发生的现场,制定具体的拍摄方案,将对郭宏建等15名全省英雄模范的英雄事迹进行拍摄。(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