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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刹隐形变异“四风”还需久久为功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0-26 10:56:47
摘要:日前,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重庆市某单位领导,将价值5000元的公务加油卡据为己有,用于私车加油、购买香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应当注意到,一些“四风”问题穿上了“隐形衣”、走进了“青纱帐”,如“一桌餐”等舌尖上腐败的“新花样”,“私车公养”等车轮上腐败的“新马甲”,“微信红包送礼”等人情不当往...

 

日前,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重庆市某单位领导,将价值5000元的公务加油卡据为己有,用于私车加油、购买香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应当注意到,一些“四风”问题穿上了“隐形衣”、走进了“青纱帐”,如“一桌餐”等舌尖上腐败的“新花样”,“私车公养”等车轮上腐败的“新马甲”,“微信红包送礼”等人情不当往来的“新神器”,等等,四风问题出现了新变种。笔者认为,治理隐形“四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必须久久为功。

廉政教育要展现新气象。不要泛泛而谈;不要避重就轻;不要一曝十寒。学习是使人成长的阶梯,注重学习是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廉政教育必须要走心。某些领导干部用公务加油卡购买酒类、香烟、食品等商品,这些都是钻空子的行为。为更好的筑牢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道德定力,只有通过不断地廉政教育,方可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规范管理要适应新形势。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的便利,将公务加油卡据为己有或违规用于购买其他商品,已经成为了‘四风’问题的新型变异体。为进一步遏制隐形“四风”问题,一方面,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第三方履约责任。公车加油除了出具加油卡外,第三方需按照约定核对公车车牌号,核对无误后方可加油。企业若不按程序办事,违规操作,单位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责任企业收取违约赔偿金,甚至取消与该企业合作。另一方面,及时完善制度。公务卡必须要限定消费商品范围、限制单次加油上限、限当日交易金额和次数。同时,GPS做好实时监控定位,记录好车辆每次出行的里程、核准油耗。

监督执纪要聚焦新变化。推行公务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车管理,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然而,对于某些人来讲,这就成为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有利工具。借公务之便做私人之事,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公卡私用、公卡多用、滥用等一些以公谋私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及时开展督查,监督手段要更加多样,借用科技等开展精准监督。通过大数据监督、互联网+监督;党风政风监督“随手拍”、微腐败举报直通车等技术手段实现监督更加专业化、精准化。同时要重点关注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台账,对单位车辆较多、金额较大的重点单位,要随机抽查、实地调查,对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要及时查办,严肃追责。(作者系常德市武陵区委宣传部  张晨)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