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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贯彻法律竭全力 措施得力谱新篇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27 10:52:20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施行,先后于2007年12月29日和2011年4月22日进行了两次修改,第二次修改后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近年来,澧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力打造平安、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排查整改隐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施行,先后于2007年12月29日和2011年4月22日进行了两次修改,第二次修改后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近年来,澧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力打造平安、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排查整改隐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扼制,道路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群众出行平安满意度明显提升。

、提升政治高度,努力打造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1年起,实行县级领导“包路段、镇街干部包村(居)、交通民警包车主和驾驶人”,将道路交通管控责任纳入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管理。2016年合乡并镇后,全县19个镇街全部建立道路交通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能职责,“两站两员”(即乡镇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乡镇专职交通安全员、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覆盖率达100%。2017年,调整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2个增加到33个。2019年,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进一步强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二是细化防控举措。2005年起,研究制定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办法并形成“五三”工作机制,即把客运车辆科学划分为专业型、集约型、松散型,进行三类管理,建立三本台账,严把安检三关,实行责任三包,落实三种制度。不断深化事故防控体系,推进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在社会化管理方面,调整加强社会化管理机构和工作班子,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在户籍化管理方面,进行客运车辆全面摸底建账,严格落实“五三”工作机制;在专业化管理方面,强化重点路段专业化队伍建设、事故处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和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建立交警大队与运管部门联合管理的工作制度,加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工作规范、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逐步建立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交管”格局。

二、拓展宣传深度,不断增强群众交通文明和安全意识。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一是突出警媒联动。充分利用县广播电台的宣传优势,在黄金时段、重要节点循环插播交通安全宣传片、宣传字幕,在县电视台、县交通频道开辟《红绿灯》违章查询台等交通专栏,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交通咨询和服务。特别是近期,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有力提高了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二是强化社会宣传。结合开展“反酒驾、保平安”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横幅标语、宣传单、短信、电子显示屏、“两微一抖”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近几年来,全县共制作宣传展板300多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近10万份,印发反酒驾宣传单1万份,张挂横幅标语400余条,发送短信8000多条,发放警民联系卡8000多份,调查问卷2万余份,还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向人民群众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等,特别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及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段,发挥了提醒预警的宣传作用。三是开展专门教育。定期组织交警深入学校、驾校以及客运、危化品等运输企业、重点场所开展“城乡同治、牵手平安”文明交通宣讲和“进千村、千校,万站、万车”等活动,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讲活动,先后举办专题宣讲活动600多场,举办教育培训班多期,培训2万多人次,为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300余次。

三、加大管控力度,全力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模式,从严管理交通执法,强化源头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实现了“事故少、秩序好、执法严、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一是强化路面管控。始终把保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畅通作为重点工作来狠抓落实,把查处“酒驾”、“醉驾”、“毒驾”及“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及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整治交通秩序,2011年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6177起,酒驾1603起,醉驾215起,毒驾11起,客车超员641起,货车超载2182起,假牌假证1428起,违法载人7033起,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全力排堵保畅。结合全县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全警上路,着力提升疏堵保畅能力和水平。特别是2019年,针对“三改四化”工作期间城区交通管理放松、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安排部署了城区秩序整治工作,通过强化交通、卫生、经营三大秩序的整治,使县主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地改善,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三是大力整治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始终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2017年,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牵头总揽交通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2019年11月来,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11处,已整改74处;排查马路市场41处,已完成取缔21处,搬迁19处,临时过渡1处;排查农用车隐患226台,已整改188台。特别是针对我县货车超载这一重点安全隐患,动员部署了治超百日专项行动,力争从5月1日开始,用100天的时间,集中全县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有力整治货车超载隐患。

四、全面优化服务,着力强化队伍素质和科技化水平。坚持围绕严执法强素质、优服务促和谐、抓建设惠民生,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一是提升执法素质。经常性组织开展教育强警等业务学习活动,定期开展全员执法素质培训和法制培训,广大民警处理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干警形象不断提升,全县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逐年下降,为全县社会稳定和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快处快赔机制,凡涉及交通事故的警情,由快警平台及时出警,根据事故大小分别转相关中队处理,对于财产损失2万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及时转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调解处理,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速度和效率。强化车驾管所的管理工作,整合优化车管业务的办事程序,取消不合规的收费项目,让老百姓“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等办理交管业务成为现实。为方便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安装1台叫号机,2台自助处理机,优化违法处理窗口的服务,有力缓解了群众违法处理排队难的问题,得到群众好评。三是规范建设便民。2004年至2020年,全县在国、省、县道及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达4000多万元,尤其是近三年,县政府在县城区进行“三改四化”的同时加大了交通设施信息化的建设力度。三年来,县政府共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红绿灯路口30余处,新建测速抓拍设施23处,新建大货车进城监控卡口8个、违法监控探头138个;完善了指挥中心及交通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安装减速带1300多米,施划停车泊位5000多个,在城乡道路设立标志标牌1000多块,有效地规范了交通设施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交通管理水平。(文龙 昌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