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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0 10:32:56
摘要: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常德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常德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盛雄雄、市农业产业化局原局长朱建武、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王成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在国内旅游等典型问题。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常德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常德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盛雄雄、市农业产业化局原局长朱建武、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王成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在国内旅游等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时任常德市农教办主任盛雄雄、常德市农业产业化局局长朱建武、常德市农业产业化局副局长王成英组织全市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区县(市)农业产业化局局长共38人赴宁波大红鹰学院学习培训,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组织参训人员到舟山群岛普陀山景区参观旅游,共开支17900元(人平471元)。同时,盛雄雄还安排市农教办工作人员聂伟(另案处理),在收取的培训费中补贴他们二人每人2000元通讯费;购买6条“和天下”香烟(价值6000元)归盛雄雄个人使用;为主伙同聂伟非法占有培训费2万元,盛实得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

盛雄雄、朱建武、王成英等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之下,理应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却仍对中央和省、市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盛雄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确定职级待遇;给予朱建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成英党内警告处分。

盛雄雄、朱建武、王成英案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案例。对盛雄雄、朱建武、王成英案的严肃查处,展示了市委、市纪委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彰显了维护纪律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责任担当。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治陋习”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问题,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常德市纪委)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