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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怎么办?我们为您来支招——记湖南芙蓉所周例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1-27 16:34:25
摘要:11月26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迎来了案例分享、观点共享的每周一案例讨论会(例会)。本次例会的主持人是杜智律师,还有十几位青年律师到场参与。本次例会共讨论了四个问题,第一个是邓律师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再审后维权问题,第二个是刘律师提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追究买房人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问题,第三个是李律师提出的案由确定问题,第四个是任律师提出的如何应对营销号恶意诋毁客户信誉的问题。...

11月26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迎来了案例分享、观点共享的每周一案例讨论会(例会)。本次例会的主持人是杜智律师,还有十几位青年律师到场参与。

本次例会共讨论了四个问题,第一个是邓律师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再审后维权问题,第二个是刘律师提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追究买房人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问题,第三个是李律师提出的案由确定问题,第四个是任律师提出的如何应对营销号恶意诋毁客户信誉的问题。

讨论过程中,在场的所有律师均积极参与,大家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好不热闹。针对第一个案子,任律师建议考虑前后期结合的方式给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但应当对时间跨度和其他困难与当事人沟通。而杜律师则提出此案中的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不符,当事人还有维权空间。针对第二个案子,任律师指出,货币属于种类物,如果没有通过某种方式固定化,需要认定损失关联性,而杜律师则建议用银行最高利率的计算方式起诉再看法院怎么确定。针对第三个案子,几位律师都建议首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看法院如何做出判决,因为这样有利于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而针对第四个案子,任律师提出已经准备发函要求对方删帖,客户的知产律师也打算采取行动,而杜律师则建议顾问单位用正面宣传来压过恶意诋毁。

例会最后,陈律师为大家介绍了该所的特别活动——周例会邀请当事人和外所律师参与,为当事人免费支招论证,维护权益,息诉止纷,为青年律师传经送宝,免费指导。例会是该所的传统,每次参加例会都会让大家收获满满,也欢迎各位报名参加该所例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喻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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