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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律师应邀为湖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授课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02 10:50:55
摘要: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但又不能乱作为,行政执法会无可避免的面对行政诉讼,这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应该正确面对,不必谈虎色变。如何规范应对行政诉讼,提升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应诉技能,湖南省税务局在中南大学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班,来自全省税务系统的近50名公职律师参加培训。11月30日上午,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人才,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授,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律...

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积极作为但又不能乱作为,行政执法会无可避免的面对行政诉讼,这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应该正确面对,不必谈虎色变。如何规范应对行政诉讼,提升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应诉技能,湖南省税务局在中南大学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班,来自全省税务系统的近50名公职律师参加培训。11月30日上午,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人才,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授,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律师应邀为湖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讲授《行政诉讼答辩状撰写以及证据的组织技能》。

讲座现场

本次讲座,陈平凡主任首先通过展示一份问题诸多的行政诉讼答辩状,引出思考,分析存在哪些问题,讲解行政诉讼答辩状的结构,各个部分如何正确撰写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三复查,三对照,三确认”。随后,讲解了行政诉讼证据种类、质证规则,举证规则期限等证据知识以及税务行政诉讼中关于证据的特别规则。

陈平凡主任在讲解答辩状答辩理由部分的时候,特别强调政府需要讲究诚信,在答辩的时候,事实存在就应该予以确认,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如此,才能体现政府的高度,万万不能赢了官司,没了诚信,输了民心。

中场休息时间,陈平凡主任同公职律师交流,解答问题

讲座过程中,参加的公职律师认真听讲座,积极回答陈平凡主任提出的关于证据方面的问题,与陈平凡主任积极互动。中场休息时间,陈平凡主任同参加的公职律师积极交流,解答大家在听讲座过程中所产生的疑惑。

陈平凡主任给参加讲座的律师签名赠送其著作

本次获得参训公职律师们的高度认可,讲课现场,大家听得认真、记得仔细,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强化了大家对于规范的行政答辩状该如何书写,证据的组织技能以及税务行政中证据的特别规则的理解。(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石云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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