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律师说法:私募备案难度加剧,申请人不可忽略的重要攻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10 14:37:21
摘要: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叶赛兰律师团队接受湖南湘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根据基金业协会的两次补正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后,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成功登记备案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叶赛兰律师团队私募基金登记法律服务再进一步!湖南湘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湖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其所规划的主要经营发展方向是针对粮食产业中相关的粮油行业、水稻种植...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叶赛兰律师团队接受湖南湘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根据基金业协会的两次补正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后,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成功登记备案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叶赛兰律师团队私募基金登记法律服务再进一步!

湖南湘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湖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其所规划的主要经营发展方向是针对粮食产业中相关的粮油行业、水稻种植业等农产品生产领域进行股权投资,加强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资本的作用。

服务律师在湖南湘粮控股公司申请登记的专项服务过程中,深切地体会到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审核的严格程度在不断上升,不仅仅是对于管理人自身各方面基础条件的要求更加细致、全面,对于一些“软实力”的考量也是十分严谨的。下面是小编在近段时间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中总结的实践经验,希望能够给正在进行管理人登记筹备或者申请登记的企业家们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一、 股东不仅仅是需完成实缴义务,认缴制下还需要对资金合法来源做详细说明

与以往不同,基金业协会不仅仅要求申请人股东已经实缴出资,还要求申请人股东在认缴额度范围下出具出资能力证明,股东的合计出资能力应与申请人的认缴资金想匹配,股东提供的所有资产均需有材料证明,其中银行存款需要说明对应的收入来源,企业资产需要说明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分红或经营性收入需要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

二、高管不仅仅需具备从业资格,更重要的是行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展示

申请人高管的任职能力一直是基金业协会审核的要点,其中重点审核合规风控负责人的任职能力。如今,基金业协会对高管的任职能力要求更为严格,申请人高管需具备任职相关的工作经历及专业胜任能力,其中工作经历最好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高管或者投资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证券、股票、期货交易记录等,股权类管理人的高管需要提供参与股权投资项目的相关凭证材料,可见基金业协会对于申请人高管及投资等任职人员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三、申请人不仅仅符合需管理人登记的基本条件,还必须证明其具有实际开展业务的需求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审核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申请人具有实际开展业务的需求,能够增加其通过登记备案的概率,减少补正次数,节约各方成本。例如,申请人已经或者拟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申请人已进行项目投资且有证明材料、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确认函等辅证材料,都是能够协助申请人展示其具有真实业务开展需求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难度越来越大,基金业协会审核的要点也在不断的调整,若您有计划登记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建议先与专业的律师进行筹备期的咨询,我们会给您最直接有效的参考建议,帮助您顺利开展私募基金经营活动!(作者系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王佳)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