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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事务所开展第十四期交流开放日活动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11-25 08:45:12
摘要:11月23日,芙蓉律师事务所第十四期交流开放日活动如期举行。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陈平凡主任、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芙蓉导师蒋伟龙律师以及十二位律师同仁参加此次活动。正式交流讨论前,人事专干曾媛媛引领参会的律师同仁们参观了律所布局设施,让大家对芙蓉所有了直观的了解。其中包括17楼接待大厅、办公区域、VIP会客室、文化墙、荣誉墙等,以及40楼的党建活动室、办公区域等。参观结束后,大家就座贵宾厅。人事专干刘海艳对律所...

11月23日,芙蓉律师事务所第十四期交流开放日活动如期举行。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陈平凡主任、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芙蓉导师蒋伟龙律师以及十二位律师同仁参加此次活动。

正式交流讨论前,人事专干曾媛媛引领参会的律师同仁们参观了律所布局设施,让大家对芙蓉所有了直观的了解。其中包括17楼接待大厅、办公区域、VIP会客室、文化墙、荣誉墙等,以及40楼的党建活动室、办公区域等。

参观结束后,大家就座贵宾厅。人事专干刘海艳对律所的历史、理念、制度等进行详细的介绍,让参会律师对芙蓉所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介绍完毕后,交流讨论正式开始。参会律师依次做了自我介绍,并在自我介绍时,提出了自己想要与大家讨论的问题。

在蒋珂律师( 北京兰台(长沙)律师事务所)提出“如何找团队伙伴”的问题上,陈平凡主任由自身经历给出了几点意见,首先要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理想团队是什么,然后是注意理想团队的组成状态,一是从专业性来说,要是律师与非律师的结合,这样能够最好的进行分工合作;二是年龄层次拉开,太过年轻的队伍不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三是学历性别要高低男女相配合。

金勇律师(联创律师事务所)则是提出了自己关于“团队分工后的衔接问题”的困惑,并与大家分享了过去的相关经历。陈平凡主任也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团队分工需要清晰分工类型和责任主体,其次是分工合作需要定好制度,制度不清楚容易导致责任不明,第三是运用方法控制团队分工出错的风险,并以自身经历举例。

在此次交流开放日上,参会的律师同仁们提出了很多新的问题以及观点,大家的思想碰撞,极大地丰富了交流开放日的内容,为活动增光添彩。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