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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研析】短期多笔借款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3-25 08:59:57
摘要:基本案情被告翁某招以经营工地等缺乏资金为由分别于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26日、2013年5月7日、2013年6月25日、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27日、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29日、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14日、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27日、2014年5月17日向原告借款8000元、6000元、20000元、20000 元、60

 

基本案情

被告翁某招以经营工地等缺乏资金为由分别于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26日、2013年5月7日、2013年6月25日、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27日、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29日、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14日、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27日、2014年5月17日向原告借款8000元、6000元、20000元、20000 元、6000元、4000元、2000元、6000元、3000元、5500元、6000元、 9000元、8000元、10000元、5000元、11600元、15000元、60000元,共计205100元并出具借条,借条中未载明还款期限,亦未载明借款利息。

借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翁某招拒不还款。被告翁某招与被告曾某娥系夫妻关系,涉诉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205100元及利息。

【案件来源】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17)闽0505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原告陈某明提交的借条,可以证实被告翁某招向原告先后所借18笔款项,共计205100元的事实。

上述借条中均未载明还款期限,应认定涉诉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原告依法随时可以要求被告翁某招还款,现原告请求判决被告翁某招偿还借款本金205100元,本院予以支持。

上述借条中亦未载明借款利息,应认定涉诉借款为无息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原告请求判决被告翁某招支付自起诉之日即2017年8月1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催讨后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本院予以支持。

原告提供的《结婚申请书》虽可证明两被告于1996年6月3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进而可认定上述借款发生于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涉诉18笔借款出借时间间隔极短(最短间隔时间为当天连续出借两笔),已明显超出日常共同生活所需,确用于日常生活亦有违反常理,原告作为债权人在连续出借多笔款项时应当对借款是否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是被告翁某招用于个人消费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其完全可要求两被告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或共同实施该行为,现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已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被告翁某招短时间连续借的18笔款项确用于两被告共同生活,故原告以涉诉债务用于两被告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请求判决被告曾某娥对上述借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被告翁某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陈某明借款本金205100元及利息;

二、驳回原告陈某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笔者赞同法院观点。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不能只考虑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个因素,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夫妻举债的合意、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利益的分享,合理分配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

对于借款(如数额、用途等情节)已明显超出日常共同生活所需,亦无证据认定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事实,债权人应负有其已尽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举证责任,债权人举证不能的,则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简介:

陈平凡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西北大学、湖南省委党校、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资本运作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三湘华声法律援助团”团长。

李亮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在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等人身损害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民商事诉讼以及婚姻家事等。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