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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研析】举办了婚礼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3-25 18:17:17
摘要:导读男女举办了农村婚礼,女方在男方家里生活四年,男方还能要回彩礼吗?基本案情杭某、王某于2016年腊月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双方恋爱不久便于2017年正月开始同居生活,直至2019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双方和好并于2019年05月01日按照农村风俗举办婚礼,杭某向王某支付了86000.00元彩礼。2020年04月27日,杭某、王某产生矛盾后王某离家出走至今,杭某于2020年05月08日向本院提起本次诉讼,提出要求返还86000元彩礼诉请。法院...

 

导读

男女举办了农村婚礼,女方在男方家里生活四年,男方还能要回彩礼吗?

基本案情

杭某、王某于2016年腊月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双方恋爱不久便于2017年正月开始同居生活,直至2019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双方和好并于2019年05月01日按照农村风俗举办婚礼,杭某向王某支付了86000.00元彩礼。

2020年04月27日,杭某、王某产生矛盾后王某离家出走至今,杭某于2020年05月08日向本院提起本次诉讼,提出要求返还86000元彩礼诉请。

法院观点

原、被告虽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关于返还彩礼的金额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已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本院酌定被告就本院认定的彩礼86000.00元返还40000.00元给原告。

律师观点

我国婚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虽然原被告双方举办了农村婚礼,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但要返还多少也是要考虑当地的民俗习惯,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作者简介:

陈平凡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西北大学、湖南省委党校、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资本运作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三湘华声法律援助团”团长。

李杰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学学士,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曾任职湖南肃天律师事务所与湖南瀛湘律师事务所,现为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常年法律顾问。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