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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 省工商联到芙蓉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工作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5-21 12:10:58
摘要:2021年5月19日上午,湖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春阳、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处长陈夕林、副处长文卫民和调研员蒋智平莅临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调研并指导刑事合规机制构建的相关工作,律所主任陈平凡、刑事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孙喜峰教授、王长山律师在律所贵宾室参加座谈。陈平凡向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的各位领导介绍了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和发展现状,提出律师事务所在落实刑事合规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使命。...

 

2021年5月19日上午,湖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春阳、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处长陈夕林、副处长文卫民和调研员蒋智平莅临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调研并指导刑事合规机制构建的相关工作,律所主任陈平凡、刑事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孙喜峰教授、王长山律师在律所贵宾室参加座谈。

陈平凡向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的各位领导介绍了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和发展现状,提出律师事务所在落实刑事合规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使命。随后,孙喜峰教授向领导汇报了该所自2019年10月成立芙蓉刑事合规研究中心以来的研究成果,特别是研究中心近两年来主要围绕营商环境与企业刑事合规不诉两个板块展开研究和调研并形成了一定的成果,同时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于2020年3月启动,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先试先行。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其中湖南省就是试点城市之一。为了助力湖南省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孙喜峰教授带领芙蓉刑事合规研究中心成员,两年来多次深入不同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持续一年跟进企业刑事合规运行,确保合规成果能扎根企业、服务企业,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座谈中,陈夕林强调,市场主体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体发展的前提就是要保证其自身运营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是时代的产物,在当下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湖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春阳从企业合规改革的制度设计层面做了介绍,他指出,检察机关就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要研究并做好“结合”的文章,即企业合规如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不起诉制度相结合、与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工作相结合。

会议还针对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什么是合格的刑事合规计划、刑事合规考察的程序和标准是什么、刑事合规考察中第三方监管机制如何设计等进行了讨论。陈平凡和孙喜峰结合芙蓉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已有的成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座谈在经验的分享与新思维的碰撞中结束。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