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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全职妈妈的隐性收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08-29 15:05:50
摘要:一般民事侵权事故发生之后,侵权人会向被侵权人进行相关的民事赔偿,其中就有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等。对一般人员来说,误工费很好计算,按照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一般民事侵权事故发生之后,侵权人会向被侵权人进行相关的民事赔偿,其中就有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等。对一般人员来说,误工费很好计算,按照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计算。但这些都是限于有工作或者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而全职妈妈这种没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对误工费认定就会存在一定疑问,有些法院对全职妈妈的误工费也不予认定。那么全职妈妈到底有没有误工费呢?




全职妈妈没有参加工作不应该有误工费,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这合情合理,没工作怎么能要误工费呢,甚至有的全职妈妈自己也认为自己不应该有误工费这一说。但事实上,全职妈妈的误工费是存在的,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有很多判例都明确了,例如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1民终10880号判决,“本院认为......本案中,阳女士因此次事故致误工已经鉴定机构鉴定为误工期180日。虽然阳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受伤前的收入情况,但阳女士具有劳动能力,在事故发生前主要在家照顾小孩和承担家务劳动,其承担家务劳动和照顾小孩减少了家庭开支,属于隐性收入,其因本次事故受伤误工对其家庭的收入和开支势必造成影响,因此,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其误工费,确有不当,应予纠正。因阳女士在事故发生前系全职照顾家庭,其误工费宜参照上一年度湖南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标准进行计算,即阳女士的误工费为60798元/年÷365天×180天=29982.6元。”该案一审时,一审法院对阳女士这位全职妈妈的误工费也没有认定,但长沙中院二审时认为全职妈妈在家照顾孩子,承担家务劳动,减少家庭开支属于隐性收入!这说明即使没有上班,但是全职妈妈照料家庭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也应当被认定为存在误工费的情况。所以即使全职妈妈没有正常的工作,当侵权行为发生过后依旧可以主张误工费。


现在越来越多的判例支持全职妈妈的误工费,这也表示社会观念在转变,这对全职妈妈来说也是一个权利的保护。因此当全职妈妈发生相关侵权事故时,不用犹豫,可以直接主张误工费,而误工费的计算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湖南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标准进行计算。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