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晚,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非诉业务部门的组长杨嘉倩律师在周一例会上进行了动态股权激励的实务交流。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杨嘉倩律师从自身实务经验出发,对股权激励的目的、模式、效果、“十定”四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享。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四种常见模式是直接持股、期权持股、限制性股权、虚拟股权。杨律师主要针对期权持股、限制性股权、虚拟股权的适用区别做出了讲解。
杨律师还结合一系列的实务案例及数据,分别从企业老板和员工的角度,对他们各自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最后,杨律师用四句话总结了股权激励的要点:方案比文件更重要、共识比方案更重要、人性比共识更重要、价值观比人性更重要,并展示了非诉业务部的股权激励产品。
本次分享在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下圆满结束,未来非诉业务部门将持续在周例会上进行分享。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