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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说】老公保证净身出户又反悔,法院怎么判?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2-12-12 17:09:48
摘要:我们作为观众,经常在各种电视剧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剧情,男方为了对女方表示诚意,向女方做出承诺并且签订协议:男方保证今后不做对不起女方的事情,男方若做出对不起女方的事情并提出离婚,男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绝不反悔。很多人受电视剧影响,在婚前或者婚内签署类似的忠诚协议或者保证书,希望给自己婚姻加上一重保障。那么如果男方在婚前或者婚内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又真的出轨了,那么法院能判决他净...

 

我们作为观众,经常在各种电视剧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剧情,男方为了对女方表示诚意,向女方做出承诺并且签订协议:男方保证今后不做对不起女方的事情,男方若做出对不起女方的事情并提出离婚,男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绝不反悔。

很多人受电视剧影响,在婚前或者婚内签署类似的忠诚协议或者保证书,希望给自己婚姻加上一重保障。

那么如果男方在婚前或者婚内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又真的出轨了,那么法院能判决他净身出户吗?

什么是忠诚协议?

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忠诚协议也就是文章开头部分所述的那一类协议。

忠诚协议在《民法典》实行后是否有效?

在《民法典》实施前,法律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并无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一直以来存在激烈的争议,审判实践中对此类协议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关于忠诚协议的判定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载明: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主要理由有三:

1、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为获取证据,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会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2、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3、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由此可以看出,忠诚协议属于情感、道德范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说回到文章开头,如果双方签订了忠诚协议,男方真的出轨了又反悔,那么到了法院,法官不会判决对方净身出户。

附案例:陈某等与王某分家析产纠纷案件

裁判机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结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审法院认为,夫妻是否忠诚实质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当事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综合考虑婚姻关系中各自的付出、贡献大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对婚姻破裂的消极影响,对无过错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通过司法裁判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