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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说法】解析商标“新人”——声音商标(三)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2-27 08:59:45
摘要:(三)如何注册“声音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可见,声音商标的注册与普通商标注册的流...

 

(三)如何注册“声音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可见,声音商标的注册与普通商标注册的流程是相同的,只是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请声音商标的材料,除了需要准备申请一般商标的所有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就声音商标进行详细说明,对不同性质的声音商标分别进行描述,其中音乐性质的声音应当通过五线谱或简谱的形式进行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商标应当通过文字加以描述;兼有音乐和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商标则应当按照前述规定分别提交相应的说明,且所有的文字描述应准确、完整、清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保持一致,当然还有最重要是商标的显著性。

显著性也是《商标法》的核心问题,而对于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判断,除了需要遵循对传统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判断标准与规则外,还应考虑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所属行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声音的时长及构成元素的复杂性等因素,综合考察其整体感知上是否有特定节奏、旋律、音效可以识别,从而判断其是否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但同时也要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已经习惯了用文字、图形或字母等为表现形式的传统商标,对于他们来说,用声音来区分商品或服务并不容易,一般而言,需要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

总的来说,声音商标要想注册成功,必须具有显著性,能便于消费者识别。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让声音商标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果能巧妙运用,则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影响,就如一些“魔性”的神曲一样深刻映入消费者的脑海,让人一听到曲调旋律就可以联想到品牌。

可见声音商标的注册并不容易,还是建议找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为您服务,可以提升成功率,少走弯路!(作者: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