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种子,开小小的花......”
近期,在抖音平台上由一名黄姓幼师演唱儿歌的短视频受到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该不足两分钟的短视频经传播后,短时间内收获点赞超六百万,评论近六十万,转发量高达一百七十余万,更是网传十天内,此视频为黄老师的抖音账号“音乐老师花开富贵”涨粉近600万,让其在后续直播中收获将近200万打赏。
简单但脍炙人口的儿歌,轻松的旋律洋溢着童真与美好。甜美可爱的面容搭配温柔的歌声,黄老师借此迅速爆火、走红,也借此机会收获了非常可观的收益。
黄老师爆火、走红后,网络上陆陆续续传来不同的声音,其中话题量极高的一个问题便是“黄老师通过抖音平台传唱这首儿歌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关于“挖呀挖”的法律问题,笔者便用此篇文章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依法可以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又称为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利,是著作人生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区别如下:1、权利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2、权利保护期不同:著作人身权中,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著作财产权则有着严格的保护期限。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等。4、权利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限制。
黄老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抖音上使用其作品录制视频并发布的行为侵权吗?
侵权,一首歌曲由多个部分组成,也即意味着创作过程中会产生多个作品,其中就包含作词人对词的著作权、作曲人对曲的著作权等,黄老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抖音上使用相关作品录制视频并发布,其行为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范围,即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黄老师在抖音直播过程中演唱该首儿歌的行为侵权吗?
侵权,直播演唱歌曲获取打赏具有显然的牟利属性,未经许可通过抖音平台向观众表演此歌曲,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为支付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作者: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