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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她”权益!芙蓉律师事务所援藏律师李杰为“反家暴”护航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6-09 16:53:40
摘要:2023年6月2日,林周县妇联主席、甘曲镇派出所所长来到林周司法局,请求司法局能够为吉某提供法律援助,林周司法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委派湖南芙蓉(林周)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进行法律援助。通过与当事人吉某,妇联主席及派出所所长沟通了解到,吉某(女)与索某(男)系夫妻关系,婚后索某经常酒后对吉某实施家暴,在村委会、派出所、妇联等多家单位多次制止后仍屡教不改,2023年6月1日索某又对吉某实施家暴,吉某人报警后,甘曲镇...

 

2023年6月2日,林周县妇联主席、甘曲镇派出所所长来到林周司法局,请求司法局能够为吉某提供法律援助,林周司法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委派湖南芙蓉(林周)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通过与当事人吉某,妇联主席及派出所所长沟通了解到,吉某(女)与索某(男)系夫妻关系,婚后索某经常酒后对吉某实施家暴,在村委会、派出所、妇联等多家单位多次制止后仍屡教不改,2023年6月1日索某又对吉某实施家暴,吉某人报警后,甘曲镇派出所迅速出警并联系村委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索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吉某提出离婚,索某不同意离婚并言语威胁吉某。



为保障吉某的合法权益,李杰律师根据司法局的指派,成为吉某离婚案子的诉讼代理人,随后李杰律师帮助吉某书写了起诉状与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并与法院取得联系,在李杰律师与司法局的顺利帮助下,该案子顺利立案。





林周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当日根据申请人请求事项依法作出林周县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索某对申请人吉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索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吉某;三、责令被申请人索某迁出申请人住所。

李杰律师表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党和全社会的责任,当受到家庭暴力,我们应当第一时间对家庭暴力说不,向妇联、派出所、司法局、法院、村委会等寻求帮助,而不是默默忍受家庭暴力。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宣传反家暴法,但现在生活中,家庭暴力一直存在,要完全根治家暴,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学会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杰)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