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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鲁祖方:增强党性修养 争做合格党员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8-29 17:44:42
摘要: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前不久,汉寿县开展了“双十佳”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来自征地棚改、拆违控违、创新创业、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基层党建、扶贫帮困、信访维稳、优质服务、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脱颖而出,值得我们学习。结合我们法院的工作实际,如何立足岗位,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我认为应当具备两类品质:政治修养和精神信仰。党员,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身份,党员讲政治既是义务,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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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鲁祖方

前不久,汉寿县开展了“双十佳”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来自征地棚改、拆违控违、创新创业、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基层党建、扶贫帮困、信访维稳、优质服务、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脱颖而出,值得我们学习。结合我们法院的工作实际,如何立足岗位,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我认为应当具备两类品质:政治修养和精神信仰。

党员,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身份,党员讲政治既是义务,更是责任。我们党员同志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这就是政治修养。


守住公平正义“生命线”

作为党员法官,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以质量论公正。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根本所在。应当像企业重视产品质量一样重视案件质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一切冤假错案,避免一切瑕疵,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使司法这条生产线出来的“产品”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期待。

应以效率论公正。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在当前形势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办案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案件再难再多,工作再苦再累,也要快一点、再快一点,案件的背后有一双双期待的眼睛在注视着、盼望着。

应以效果论公正。司法公正是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判执行工作中,应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这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守住了公平正义,就守住了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守住了公平正义,就守住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守住了公平正义,就能最终实现我们崇高而远大的理想。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我们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司法工作务必紧扣“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法院党员干部应当努力践行这一宗旨。

应常立爱民之德。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为民解忧的人民公仆。法院工作能不能做好,说到底就是一个对待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人民法官应当有先忧后乐的精神,为人民司法,靠人民司法,不计较个人得失,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始终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实际行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应常怀忧民之心。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往往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对大多数群众来说,官司可能一生就一次,但会影响一生一世。作为人民法官,看到当事人来起诉,首先应当想到他们一定是受了委屈,抱着一颗怜悯之心来对待;看到群众来上访,首先应当想到他们确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感同身受百姓疾苦,老百姓才会看在眼中、暖在心头。也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更加理解司法、关心司法、支持司法。

应常施利民之举。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最看重的是法院为他们实实在在做了什么。公正的处理结果固然重要,令人满意的办案过程也很关键。一个公开透明、方便快捷、有尊严、受尊重的诉讼过程是所有当事人所企盼的。作为人民法官,在台上是审判员,在台下就应当是“服务员”,甘当“平民法官”,坚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可敬、可亲、可信。


坚定信仰拒腐防变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就是我们应当具备的精神信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员干部,我们应当要做到“坚定信念、与党同心”,要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充分的认同感和信念,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审判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化、系统化,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科学认识和理论概括。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推进平安汉寿、法治汉寿、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精神信仰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的思想基础。对于法院党员干部而言,做好审判工作就是提升精神信仰的具体体现,有了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始终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良好的精神信仰是法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重要保证。坚定精神信仰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

这几年,政法系统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精神信仰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因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精神信仰,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党员干部要立足于审判执行职能,时时刻刻坚守法治信念。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断,要具备专业素养,要保持沉着理性的职业特质。这些要求决定了法官必须做到自我约束、增强定力、秉持信念,保持心中的天平不偏不倚,真正站在真理的一边,维护公平正义。要通过依法公正廉洁地审判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到受尊重,切实做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

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运用坚定的信念来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模范,团结带领广大干警推动法院工作有序开展。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公正司法,让办的每一起的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坚守法治、坚守公正的理想信念支持司法改革的每一步探索。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我县“一五五”战略目标,我们党员干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具备良好政治修养,坚定精神信仰,做到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在岗位上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为团结带领广大法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