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督查工作,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按质按量完成。但随着各种各样督查的增多,难免鱼目混珠,劳而无功乃至劳民伤财的事情也混迹其中,不仅没有达到好的工作效果,反而适得其反。笔者以为,为避免督查工作陷入形式主义泥沼,应从以下三方面蓄力发力。
一、科学设置督查事项,为基层减压减负。某省一位乡镇干部说到,今年光迎接、陪同上级各个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已经超过50次。到了年底,光迎检这一项工作就忙不过来,乡镇日常工作基本不干了。固然有些督查是必须的,是保证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是,层层督查、形式大于内容的督查这实质上是异化了督导督查。尤其是重复性的督导督查,直接加重了基层迎检的负担,结果工作未落实反落空。合并督查的同类项,加强规划。有些督查工作能够同步进行,就不要各自为政,占用乡镇干部过多时间,给基层添负担。合并有关督查既要注重实效,也要讲究方法,这样才能促进工作的落实。
二、着眼实际,弱化痕迹。基层整理的各种台账,文字,图片作为上级督查中的重点,能有效检查,还原干部的工作情况。然而过度看重“痕迹管理”,以痕迹作为论工作的唯一标准,以资料准备的多寡作为考核的唯一依据则会导致本末倒置,违背督查的初衷。网上就有一则新闻反映,一名扶贫干部抱怨每天早上5点起床后第一件事是找到手机信号,GPS信号进行扶贫APP签到并在多个微信工作群里上传定位和资料。“工作留痕”,能够方便上级部门对基层干部的管理,但如果仅停留在对工作留痕的字面理解,则未免过于简单化。只有多实地走访,多倾听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与基层群众多交流多沟通,用工作实绩来检验成绩,这才是督察的最终目的。
三、问责整改同步促进,确保督查质量。高频次的督查工作让基层干部身心疲惫,层层督查纷至沓来更是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据不少乡镇干部反映,自己已经是背着不止一个处分在干活了,都不想因为资料台账的问题背处分。问责不是最终目的,督查中发现了问题需要问责,但也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督查,对于工作难度大、程序复杂的事项,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去督促检查。问责的压力是为了确保督查质量,抓好工作落实。(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