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列席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六起案件发表意见。会议由津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业辉主持。
共同推进司法公正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此次津市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了六起社会影响较大、案情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结果监督案件。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事实和处理意见。王朝阳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逐案发表了检察意见,使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有了更深的了解与认识,对案件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判断提供了参考。最后,审委会经过表决作出了决定。
王朝阳检察长结合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逐案发表了检察意见
王朝阳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检法两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办案质量,以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检察机关将更加积极地与法院沟通、协调,努力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开展,共同努力把公平正义源源不断地送到人民群众手上!(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叶助宏 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