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津市检察院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同志的带领下,该院干警积极响应、踊跃参加,献血总量达到近6000毫升。以实际行动弘扬无私奉献精神,诠释了爱心、责任与担当,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积极参与献血
当献血车驶入该院办公楼时,等候多时的干警们立即自觉站好队伍依次献血。公诉科的副科长鲁洪同志、办公室的干警杨虹同志都是第一次进行义务献血,精神紧张,稍微有些不适,但经过医务人员的开导后症状迅速得到缓解。当殷红的鲜血顺着导管不断流进储血袋,干警们的脸上露出的是坦然与从容的微笑,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完成了这一光荣之举。
“我献血,我自豪”
该院检察长王朝阳表示:近年来,津市检察院一直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紧紧围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把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院警务科科长刘武同志更是连续5年、每年2次进行无偿献血,献血量已达3000多毫升。
光荣的爱心献血证
常德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大家,献血能够刺激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活动,提高造血功能,有利于血液的循环,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因此,无偿献血是一举两得的公益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此次献血活动中,津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为公益事业奉献爱心,彰显了国家公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