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对在押人员食堂、监区及管教办公室的设备设施以及围墙护栏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看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等安全隐患。
经检查发现,监室内走廊窗户和管教民警的窗户玻璃没有护栏的保护,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发生在押人员击碎玻璃,对自身或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及管教民警的自身安全,驻所检察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看守所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看守所对所有监室内走廊窗户和管教民警的窗户玻璃安装防护栏或贴防爆膜的保护方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悉,该建议被看守所当即采纳并迅速整改落实,更好地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贵纯 袁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