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还是闷热的,看守所讯问室内传出的说话声像被汗水侵湿过,犯罪嫌疑人尹某垂着头向检察官说“我不该隐瞒事实,少交待一笔是一笔,我以为我不交待,没人会知道,却没想到纸终是包不住火的。”
据尹某交代在2016年12月29日13时许,他在安乡县安全乡卫生院内以自己是武术老师招生为名义和被害人张某攣谈,在取得信任后,盗走被害人的手机包和摩托车。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共计损失4000余元。不久,由于尹某再次作案时被抓,作案的交通工具就是张某被盗的摩托车,但其隐瞒了第一次盗窃的事实,只说摩托车是二手市场买来的,在其被判刑且刑满释放后又辗转到长沙打工。2018年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锁定了实施第起摩托车被盗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尹某后,将其列为了追逃对象,并在长沙市岳麓区将准备在旅馆住宿的尹某抓获。
近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尹某以盗窃罪移送起诉,鉴于因某有坦白的情节,法院判决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段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