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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官开展法治知识宣传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5-22 16:10:28
摘要:“玉芳姐姐,我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前的坪地上,一名穿着深蓝色校服、戴着红领巾的少年队员响亮地回答道。这是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继关爱留守儿童、带青年学生进庭审后的又一创新举措。参观津市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律知识抢答玉芳姐姐给学生上课5月22日,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的检察官联合津市市桥北社区带领该市第二小学五年...

 

“玉芳姐姐,我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前的坪地上,一名穿着深蓝色校服、戴着红领巾的少年队员响亮地回答道。这是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继关爱留守儿童、带青年学生进庭审后的又一创新举措。

参观津市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开展法律知识抢答

玉芳姐姐给学生上课

5月22日,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的检察官联合津市市桥北社区带领该市第二小学五年级的100余名少先队员们参观了津市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学生们直观了解禁毒法律知识。随后玉芳姐姐以抢答赛的形式对学生们展开法律知识宣传,学生们在抢答的过程中了解到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等等法律知识,同时,也在这些少先队员们心里种上了一颗法律的种子,让他们从小就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治的思维。

活动中,少先队员们围坐在一起,抛开课堂上严肃的气氛,各个积极踊跃,纷纷举手回答问题,展示了津市市第二小学少先队员的风采。玉芳姐姐也为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送上精美的小礼物,希望他们做遵法、学法、守法的好少年。(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熊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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