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张军检察长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检察建议工作取得实效,6月29日下午,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1-6月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分析督导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康波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彭晋刚,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检察建议分析督导全景
刘陈德君
会上,专职检委刘陈德君首先对该院1-6月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分别向本县3个单位共发出检察建议4份,经检委办审核后退回不应当发出的检察建议1份。并指出,质量是检察建议的核心和生命线,虽然该院检察建议工作在有效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检察建议文书审批程序不规范,导致文书的文号出现空号、跳号的情况,这样使得检察建议的制发、回复情况难以具体掌握,不利于后续做综合的分析评估与归类统计;有的检察建议在发出前,未开展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导致发出的检察建议内容空洞,文书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检察建议反馈落实不理想、跟踪回访不到位,检察建议内容难以得到有效执行;还有的将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意见书等文书适用类型混淆等。
针对上述通报的情况,刘陈德君提出,在今后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时,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要求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高检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以及高检院、湖南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通报,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文书内容和体例格式。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对拟发出的检察建议要严把质量关,报送检察长签发前,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要求,送检委办对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和说理性进行审核。对发出的检察建议,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应切实履行好本业务条线上个案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
彭政
检察长彭政强调,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时要树立精品意识。要求发出检察建议前要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发出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发出的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要明确精准,提出的建议要明确具体,强化检察建议的说理性。检察建议发出后,要作好督促落实工作,与被建议单位健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会商等方式督促被建议单位对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取得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陈德君 曾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