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在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刑意识,防范在矫人员脱管、漏管及再犯罪风险,10月14日至22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与安乡县社区矫正工作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集中点训活动。
在集中点训期间,该院专职检委、第三检察部主任刘陈德君对各乡镇司法所在矫人员逐一核对了身份信息,并对在矫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应按时刷脸定位,定时打卡,自觉服从管理,二是应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请、销假,明确准假的情形,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新实施的《社区矫正法》,四是要珍惜缓刑的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
此次集中点训活动不仅增强了在矫人员主动接受矫正的观念,也强化了社区矫正机构对在矫人员的监管教育,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鲁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