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保证以后引以为戒,不再做违法的糊涂事!”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一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忏悔道。
听证会现场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主持听证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规范、保证司法公正, 11月25日,津市检察院就郭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和评议。
案件承办检察官周伟介绍案情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事实认定,解释、说明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适用法律规定。
侦查机关代表发表意见
听证人员发表意见
与会听证人员先后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了社会效果,体现了法治精神,展现了人文关怀。
下一步,津市检察院将持续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记者:邱琪 通讯员:杨虹 曾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