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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4-23 16:13:53
摘要: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水平,2018年4月23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艳霞亲自揭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汉寿县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迈向专业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发挥职能作用任务更加艰巨,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有利于整合编制资源,将原来分散由多个内设机构履行的职责集中...

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水平,2018年4月23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艳霞亲自揭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汉寿县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迈向专业化。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发挥职能作用任务更加艰巨,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有利于整合编制资源,将原来分散由多个内设机构履行的职责集中到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来履行,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能够统筹推进,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更加通畅和紧密,更加有利于检察职能的发挥。

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由该院民行科、公诉科各确定一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联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挂牌后,汉寿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突出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专业性特点,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为保护汉寿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据统计,2017年以来,汉寿县检察院办理环境污染案2件4人,非法采矿案1件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件6人,滥伐林木案4件6人,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3件。(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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