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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情理结合 调解巧化赡养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4 09:33:11
摘要: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高某称其次子钟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经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遂将次子钟某告上了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高某代理人及其各子女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了解到高某现已80多岁高龄,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考虑到高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赶往当地,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并组织调解工作,并通知高某及其子女一起到当地司法所配合调查调解。经过调查,法官了解到高...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高某称其次子钟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经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遂将次子钟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高某代理人及其各子女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了解到高某现已80多岁高龄,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考虑到高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赶往当地,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并组织调解工作,并通知高某及其子女一起到当地司法所配合调查调解。经过调查,法官了解到高某共育有二子二女,现均已成年,高某的其他子女均已尽到了赡养义务,因高某与次子钟某的妻子存在婆媳矛盾,两夫妻认为老人对待各子女不一,所以才不愿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案件的目的不仅是要让老人能安享晚年,也要保住母子之间的亲情,法官耐心地给高某及其各子女反复做思想工作,通过一番法、理、情结合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双方也表示希望在今后能够和谐相处。(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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